正經事都干完,Party開始,敢情加拿大的國慶日慶典就是咱們的“同一首歌”——流行歌星演唱會!中午這場只是預熱,傍晚七點半開鑼那場才是高潮,完全搖滾重金屬。仿佛加拿大所有的年輕人都涌來了渥太華,涌進了國會山演唱會現場,空氣燥熱,隨時準備著撕裂、飛升……
如果說白天的街頭已讓我有回到中國的錯覺,那么傍晚則像孫悟空一個筋斗云翻回國慶大假時的王府井西單街頭,滿地垃圾,滿街剛high起來的荷爾蒙。所以說,任何地方人多了都扛不住。
是狂歡需要搖滾,還是搖滾煽動了狂歡?我只知道無論搖滾還是狂歡都需要永動機般的精力支撐。理查德•戈爾德斯坦在《搖滾之詩》中指出,搖滾最重要的特點是對青春活力肆無忌憚的揮霍。很明顯我缺乏肆無忌憚的勇氣,更無揮霍的興致和氣力。還等晚十點的fireworks(焰火)么?審時度勢,毅然回撤。老了的表現就是:明知倆小時后有fireworks,也不貪戀(實際是貪戀不起)。
兩位吉他手

每到夏季,每逢重大活動,都是街頭藝人最歡實的時節。本來街頭就該屬于他們,他們使滄桑街頭返老還童。幾天來在渥太華大街小巷游走,鏡頭粗粗一掃,操練十八般武藝的,正賣力演出。水平如何先不管,反正成功鼓噪了圍觀群眾的情緒。為何會成為隨熱鬧遷徙的街頭藝人?背后的故事各不相同,其中一位雜耍藝人的解說詞很有意思,幽自己一默的同時也透露了心酸:“想跟我一樣厲害?那么去上大學吧,記得讀英語文學專業!”
重點說說兩位吉他手吧,可以命名為重逢與邂逅。
先說重逢這位,抵達渥太華第一晚,隨意在拜沃德老市場晃悠,忽然,遠處傳來一陣熟悉的佛拉門戈吉他聲,皮膚條件反射起了一層細小的雞皮疙瘩——沒錯,是他!我對這些音符太熟悉了,包括琴弦每一陣顫栗、旋律每一次起承轉合。趕緊循聲而去,果然見到了那個熟悉的身影:EnriquezLopez。多年前一個圣誕前夜,曾寫下與他們的緣分:“在雪里走著,腦子里會有各種念頭奔突洶涌,然后我聽到吉他聲,熱烈而憂傷,瞬間凝固所有。這是常年在伊頓中心門口賣藝的一個吉他組合,他們灌錄了自己的專輯,簡陋的封面簡單印著他們的名字,別無他物,三十塊加幣,兩張。比HMV賣的任何一張CD都便宜。我想是到了為每一次傾聽買單的時候了,是到了我領受佛拉門戈慷慨饋贈的時候。掏出錢包里僅有的三十塊現金,我買下這兩張專輯。”
對佛拉門戈吉他談不上了解,只是直覺喜歡,這兩張專輯成為ipodtouch里的保留曲目,拷給朋友們,也個個喜歡。本身就是吉他高手的P很驚訝:水平這么高,怎會一直在街頭賣藝?這幾年多倫多街頭不見其蹤影,原來轉場渥太華啦,可想而知我的興奮。不由得粉絲一把,上前合影。
重逢傾慕的喜悅沒持續多久,國慶日這天,便邂逅另一位佛拉門戈吉他高手。那些激越的叩擊,那些炫技的滑音,那些憂傷至心碎又熱烈至燃燒的音符跳躍,無一不像一位莽撞情人百轉千回的表白。他莽撞,可你無意責怪,反為他的手足無措暗暗心折……我便這樣“移情別戀”。難怪EnriquezLopez這么多年仍在街頭混,因為街頭高手實在太多,遑論廟堂。關鍵這位從澳洲來的小伙TomWard不光技藝非凡,范兒還特正:身著一件有年頭但熨燙筆挺燕尾服抱把破吉他專注演奏的模樣,很穿越。人們紛紛花二十加幣買他的CD,我不顧會加重行囊負擔的后果,毅然出手,再支持一把佛拉門戈吉他,支持一回街頭藝人。
然而第二天一大早便看見這位TomWard身著舊T恤牛仔褲、推著裝滿家什的行李車打我身邊匆匆而過,與前一天傲視街頭的古典優雅+波西米亞狂野大相徑庭,肆意飛揚的蘭波不再,取而代之是一名普通青年落落寡合。下午經過拜沃德市場,又見他占據街角開始擺攤賣藝,不知怎的,忽然心頭一酸。繼而警惕:全是小資情調的自我帶入——街頭生涯既不像我們想象那般瀟灑不羈,也不如我們自以為憐憫的那般潦倒落魄朝不保夕。正如白發蒼蒼西藏老嫗轉動經筒的照片已成為攝影題材的大俗一樣:被神圣感動,也只是我們想象中的神圣。承載感受附會升華,都是自我的需要,與對面的“客體”無關。種種投射于我們眼中別具意義的行為,只不過,是他們的日常。
博物館里受教育
在城市、尤其有一定歷史積淀的城市游覽,博物館從來是我行程表中的重要內容。渥太華有兩大博物館特別有名:文明博物館和戰爭博物館。兩館都看票價還有優惠。可看博物館不但耗費腦力,還實在考驗腳力,權衡之下,舍棄戰爭博物館——雖說文明與戰爭相克相生,在人類的歷史長河中從來相伴而行。
主要看了一樓的加拿大西海岸原住民展、二樓的郵政展和三樓的加拿大歷史展。還有兩個特展:慶祝女王登基六十周年展和GOD(S):AUSER'SGUIDE(“上帝用戶手冊”展)——其實就是歷數人類精神領域的各種此消彼長勢力割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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