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進一步優化完善房地產政策,涉購房條件、二手交易、公積金等

5月31日,據成都住建發布,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出臺《關于進一步優化完善房地產政策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進一步優化完善房地產政策。

《通知》優化了購房條件。在市中心城區(青白江區、新津區除外,下同)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第一,購房人具有擬購房所在限購區域戶籍,或戶籍不在擬購房所在限購區域但在當地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

第二,市戶籍居民兩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區范圍內擁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區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市近郊區(市)縣(含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下同)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購房人應具有本市戶籍,或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就業。

《通知》明確更好滿足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現有限購套數基礎上新購買1套住房。

《通知》優化住房交易條件。在全市范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或合同備案之日起滿3年后方可轉讓。

《通知》完善稅收調節政策。在全市范圍內個人轉讓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稅由滿5年免征調整為滿2年免征。

《通知》支持居民將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居民自愿將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出租給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承諾遵守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政策規定且5年內不上市交易,并納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管理的,可一次性新增購買一套住房。

《通知》優化公積金貸款政策。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下調10%,雙職工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80萬。

此外,鼓勵支持全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優化房地產金融服務,適當降低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價水平,具體由四川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研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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