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意見的實施意見》

昆明市委副書記、市長張祖林昨日主持召開了市政府第四次常務會,會上審議通過了《昆明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意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根據《實施意見》,今后昆明市主城區、東川區、尋甸縣新建的工程抗震級別需達到7級,富民、祿勸縣需達到5至6級。

解析:《實施意見》中不僅對昆明地區未來新建項目抗震級別提出了具體要求,同時還將增加我市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個數,并將其作為昆明市必需的公共設施,納入城市發展總體規劃,與城市建設同步推進。《意見》中明確指出6月30日前要完成《昆明市中心城區地震應急避難場所規劃(2011~2020)》的編制,這標志著我市地震避難場所將進入全面提速建設階段。同時,學校、醫院等特殊建設工程抗震級別要比一般性建設工程提高一個檔次則表示公共建筑在抗震方面的硬性要求得到進一步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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