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

在昆明市主城四區及呈貢縣行政區域范圍內(含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對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夠提供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新購一套住房。而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昆明市主城四區及呈貢縣行政區域范圍內(含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內向其銷售住房。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解析:加強對房地產市場調控,遏制昆明的投資及投機性購房,明確已有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可再買房。這對昆明市投資性住房銷售起到了遏制作用,使得投資人轉向地州和商業地產項目。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部分想出售住房的人群,改售轉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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