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7月28日發布了《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土地一級開發整理全覆蓋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和《昆明市社會資金參與土地一級開發整理項目的辦法》的公告。公告要求,主城4區及呈貢縣以外的安寧、東川等9個縣(市)區的土地在相關政府統籌管理的前提下,將由指定的市(區)級國有投資公司參與土地一級開發整理,而該公司組織實施的土地一級開發整理的項目,將統一按照審計所確定的總投資額的16%給予投資回報,并計入土地收儲成本。
另外,公告內容還對社會資金參與昆明市土地一級開發整理項目設置了相應準入門檻。《通知》中還明確了8類重大工程、重大項目的土地一級開發整理項目的公司責任主體。比如,“舊城改造”和“舊村改造”統一由市土地開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草海片區、城市軌道交通等沿線周邊片區,由軌道交通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呈貢縣涉及大漁片區的土地由昆明滇池旅游度假區國有投資公司負責組織實施;馬金鋪片區由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投資公司負責組織實施;洛羊片區由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投資公司負責組織實施;涉及陽宗海七甸片區由昆明陽宗海風景名勝區組建國有投資公司負責組織實施。主城4區及呈貢縣以外的其他9個縣(市)區范圍內土地一級開發整理工作,原則上由當地政府指定的縣級國有投資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本次昆明市出臺的規范土地一級開發的通知與文件中,特別提到了由政府與指定的市(區)級國有投資公司參與土地一級開發整理,而如果社會資金要參與土地一級開發,會存在與國有投資公司合作的可能。由國有投資公司參與土地一級開發避免了傳統開發模式中社會投資開發企業資金斷裂導致開發無法繼續的可能,而且由政府主導拆遷、平整、安置工作,效果也將比民營企業要好很多。但和傳統模式相比,社會投資企業進入一級開發必然減少了一部分利潤,短期內會讓開發商難以接受。
對開發商來說,擁有土地一級開發資質意味著在拿地環節坐擁成本優勢,進而輕松享受一、二級市場的雙重收益。政府此舉目的是為了提高昆明房地產開發商的門檻,讓資金實力比較雄厚的地產企業進入到昆明的房地產開發當中,這樣會導致一些中小型企業漸漸淡出昆明地產市場,有一定的‘洗牌效應’。下一步政府可能用增加土地供應的方式,沖淡土地成本增加可能導致的房價上漲。
本站轉載文章和圖片出于傳播信息之目的,如有版權異議,請在3個月內與本站聯系刪除或協商處理。凡署名"云南房網"的文章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爆料、授權:news@ynhouse.com。
熱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