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公共收益業主定用途
屋頂漏雨了,物管修理該不該收費;家里的下水道堵了,業主該不該自己掏錢整;單車在小區丟了,就該找物管賠嗎?從今年10月1日起,物管拿錢干活質價不符、業主不交費卻要星級服務的想法將得到有效約束。9月14日從云南省房地產協會物業管理專業委員會獲悉,由省發改委、省建設廳發布的《云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將于10月1日起執行,全省物業服務哪些該收哪些不該收將有明確規定。此前由于信息不對稱而滋生的灰色地帶,在新規面前,物管和業主將一覽無遺。
物業服務收費內容明晰
根據實施細則,我省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包干制的,其服務費用應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其中,物業服務成本一般應包括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綠化養護、秩序維護費,辦公費用、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以及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公共設施收入業主定用途
而牽涉到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為物業服務提供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其維護費用由保修單位負擔,并從相對應的物業服務項目收費金額中扣除。細則進一步明確,老百姓關注的如小區二次加壓水泵、電梯、消防等公共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費用,由受益的業主(或使用人)平均分攤。
對于物管企業經營小區公共設施的收入應如何處理歷來是矛盾焦點。細則這樣規定:物業管理企業利用其建設費用已進入售房價格,產權由業主共同擁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合法手續。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或者另行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且收益每年至少向業主公布一次。
代收手續費不得向業主要
細則還將幫助物管企業從繁雜的代收小區其他費用中解脫出來,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如果委托物管代收上述費用的,委托單位應當支付相應手續費。物業管理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物管收費須明碼標價
物業服務收費從10月1日起要實行明碼標價。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價格管理形式、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進行公示。
據了解,99年出臺的《云南省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本站轉載文章和圖片出于傳播信息之目的,如有版權異議,請在3個月內與本站聯系刪除或協商處理。凡署名"云南房網"的文章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爆料、授權:news@ynhouse.com。








熱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