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經濟學:豪門護身有門道

創業者通過婚前協議、信托基金等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公司運營、私人財產及子女權益等不受離婚的影響,此謂離婚經濟學。而處于劣勢的一方又該如何盡力保障自己的經濟利益呢?

隨著圍觀者的八卦觸角越探越深,有關默多克和鄧文迪離婚的更多內幕消息浮出水面。此外,雙方分別聘請了強大的律師團隊,預計將上演一場精彩紛呈的財產爭奪戰。

婚前協議、信托基金、遺產分配權、公司表決權……一系列經濟杠桿似乎都成了默多克手中的“玩意”。默多克式離婚,也嚴重地打擊了不少試圖“學習”鄧文迪的那些“飛上枝頭變鳳凰”的“灰姑娘”們。

嫁入豪門作為相對弱勢的女方,在存在較為苛刻的離婚協議的情況下,還能通過哪些渠道盡可能保證自己離婚后的生活水平不低于之前,多獲得一些財產分割權利呢?

買高額壽險

富豪老公通過婚前協議圈住婚前創造的大量財富,不想留給第二任、第三任甚至第四任妻子,這是很多再婚企業家家庭面臨的問題。

作為再婚一方的妻子,倒是可以趁著新婚燕爾之際,讓富豪老公為自己買一份高額的甚至巨額的人壽保險,包括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和兩全保險,并將妻子設定為保單的惟一指定受益人,如此一來,一旦富豪老公去世,那么妻子可以通過這份壽險獲得巨額保險金。

如果給弱勢一方買的是養老保險、投資型保險等,那么可以按照保險約定定期領取保險金。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萬一中途離婚,為了固定弱勢一方的權益,那么壽險保單要特別留意,惟一的指定受益人應該寫清楚具體名字,而不要簡單寫成“妻子”,否則,離婚后萬一男方再娶妻,那么前妻和現任妻子就要為保單“打架”了。

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類似默多克迎娶鄧文迪,由于富豪男性迎娶的年輕妻子大多是第二任甚至第三任,通常會像默多克一樣,和前面的配偶育有多個子女,為此,若被保險人(富豪男性)早于保單受益人(妻子)去世,那么妻子順理成章獲得保險金。

但萬一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差不多時間去世(如兩人在同一場車禍中去世),警方又認定受益人比被保險人早去世,那么根據《保險法》規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形,保險金要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的法定遺產繼承人進行保險金的給付和分配。如此一來,那么妻子、子女和父母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雖然本來妻子是唯一受益人,但如此情況下,只能領取一部分的保險金,丈夫的所有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都可以按比例繼承一部分父親的遺產。同時,由于妻子也去世了,那么這部分妻子可領取的保險金又將作為妻子的遺產繼續進行分配。

離婚后保單怎么分割?

另一方面,萬一雙方離婚,那么應該清清楚楚地進行保單分割。有些富豪丈夫會大方地將所有的保單利益直接轉給較弱勢的女方,但也有些人會想要進行利益分割,如果繳納保險的保費是夫妻共同財產里面支出的,那么離婚時候可以分割該財產,分割方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方法是直接退保后,分割退回的現金。缺點是退保時候,保險公司會扣除一部分費用,特別是對于投保時間比較短的保險,退保得到的現金還未必有繳納的保費多,對于夫妻雙方都是個損失。
二是可變更投保人,轉讓保單給被保險人。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繼續保留自己的人壽保險,可采用這種方法。轉讓后,被保險人將人壽保險的現金價值的50%支付給另外一方。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為夫妻中同一人的,雙方不需要到保險公司變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補給自己現金價值的50%或者在其他的財產分割中拿回相當于50%保單現金價值的財產。
如屬于用夫妻共同財產為子女購買的,在不退保的情況下,屬于人壽保險中死亡保險的,不退保可以由獲得撫養子女撫養權的一方將保單現金價值的50%補償給原配偶,將受益人變更為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

屬于人壽保險中的生存保險的,生存保險金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險人本人,也就是子女本人,這種情況下,父母為子女支付的保險費應當認為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根據合同法對贈與合同的規定,沒有法定的情況不能撤。

“防小三保險”條款保障女方利益

為了即使離婚后自己的經濟權益能多得到一些保障,那么還可以選擇“愛情保險”。
在國外,愛情和婚姻保險的形式多樣,五花八門。

在英國,約20%的新婚夫妻投保愛情保險,其中60%左右把愛情保險作為家庭理財的重要選擇。這一保險的主要內容是,每對夫婦每月交5英鎊,自保險之日起和睦相處25年,可領到5000英鎊的保險金;如果經調解無效離婚,被遺棄一方可獲3000英鎊。

在美國,保單也可以是分產合約。雙方約定離婚按保單上的比例分家產,若因為保險責任內的事故不能履約,則由保險公司賠償。還可以約定,因婚外情導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財產分配上將受的懲罰。

瑞典已婚男女按年繳納一定數額的投保金,保險公司將在結婚25周年紀念日一次性贈與一筆可觀的保險金。其間夫妻雙方如有一人過世,另一方可領到一定數額的撫恤保險金。

在我國,除了夫妻聯合壽險,還有被不少網友稱為“防小三險”。早前,陽光人壽發行了一款“愛你一生婚姻兩全保險”,該保險投保人必須是丈夫,而受益者則是妻子,雙方約定好保單的權益劃分比例,妻子在退保、減保、部分領取時將獲得上述權益份額,丈夫獲得剩余的部分。一旦雙方離婚,保單利益設定為全歸妻子,充分保障女方的權益,為此被不少網友稱為“防小三險”。

當然,不管是婚前協議的約定,還是通過信托基金、婚姻保險,“圈住”富豪配偶的錢財并不是女性的唯一目的,重要的還是協調好夫妻之間的關系,維持一段美滿和睦的婚姻關系,若能“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達到人生與財富雙贏的結果,才是最美好的結局。(文/陳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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