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盤龍區戊愛小區項目環評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戊愛小區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戊愛小區項目

建設地點:昆明市北部山水新城中部偏東龍源路與龍溪路間區域

建設單位:云南長坤水電基地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環評單位:中國電建集團昆明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本項目凈用地面積204993.22m2,總建筑面積581106.87m2。共A、B、C、D四個地塊。新建住宅樓60棟,其中37棟18層,23棟11層住宅樓。項目配套建設幼兒園、社區服務用房、社區物業用房、衛生服務站、生鮮超市、公廁、地下車庫、設備用房等。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序號

污染源

防治對策措施

施工期環境污染防治

(一)

廢氣

1、施工期間應加強環境管理,貫徹邊施工、邊防護原則;

2、施工現場土石方要及時清運及回填。干燥季節要適時對現場存放的土方灑水,保持其表面潮濕,以避免揚塵;

3、連續干燥大風天氣增加灑水降塵次數,抑制揚產生;

4、施工現場道路硬化,經常清掃、干旱季節灑水,保持濕潤;

5、細小顆粒散體材料嚴密保存,搬運時輕拿輕放,避免包裝袋破裂造成揚塵,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應盡量使用成品或半成品石材、木制品,實施裝配式施工,減少因切割造成的揚塵;

6、運輸水泥、土石方施工垃圾等易產生揚塵的車輛嚴密加蓋,按照有關規定采取措施防止車輛運輸泄露、遺撒;

7、設車輛沖洗池,進出施工車輛清洗或清掃,避免把泥土帶入城市道路;

8、進入施工現場的運輸車輛應低速、限速行駛;

9、施工現場設置彩鋼瓦(擋墻),高度不低于2.5m;

10、項目施工期間材料堆放、施工機械布置優先考慮設于遠離場界的內部;

11、運輸車輛及機械使用環保設備與清潔能源,定期維護保養;

12、露天堆放場合理選址,盡可能遠離青春志小區、桃園村等住宅區部位。

(二)

廢水

1、設備、工具、機械清洗廢水可通過采取修建臨時隔油沉淀池得到有效處理,出水用于場地灑水等。混凝土養護廢水產生量較大蒸發不完時,可通過設置臨時倒排并中和沉淀后回用于場地灑水。

2、根據《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昆明市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通知》(昆政辦〔2011〕89號)規定,工地出入口5m內必須進行混凝土硬化,并設置車輛沖洗設施,運輸車輛必須沖洗后出場;設置連續、通暢的排水設施和沉淀設施,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河道。車輛沖洗廢水可在沉淀處理后用于場地灑水等。

3、基坑涌水抽拍后通過截排水溝、集水井和沉淀池等設施,在沉淀處理后一部分回用于施工場地抑塵、施工工具的清洗、道路的灑水抑塵和施工車輛、渣土清運車輛的清洗,其余部分按照排水意見要求排放,避免直接進入周邊水體。

4、設置臨時集水井、沉淀池、截排水溝等設施,引排施工場地雨天產生的地表徑流水,經項目沉淀處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過程或施工現場灑水降塵,其余部分按照排水意見要求排放,避免直接進入周邊水體。

5、生活污水經建議沉淀池及旱廁處理,洗滌污水沉淀后回用于場地灑水,不外排,旱廁定期清掏,施工完畢后覆土植樹。

(三)

噪聲

1、嚴格遵守昆明市政府第72號令《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禁止在12時至14時、22時至次日6時進行施工作業;

2、根據《昆明市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項目施工區周邊需建筑不低于2.5m的施工圍墻,圍墻應用標準板材或磚砌筑;

3、選用低噪聲施工機械設備,淘汰高噪聲設備和落后工藝;

4、運輸施工物資應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運輸時間,控制車速并禁止鳴笛;

5、項目所涉及建筑材料盡量采用定尺定料,減少現場切割;

6、設備盡量不集中時間段施工,并將其盡可能移至距離敏感點較遠處,同時對固定的機械設備盡量入棚操作;

7、因混凝土澆灌、樁基沖孔、鉆孔樁成型等連續作業必須進行夜間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到所在地的盤龍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并在施工地點以書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8、建設單位應責成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張貼通告和投訴電話,建設單位在接到報案后及時和當地環保部門取得聯系,及時處理各種環境糾紛;

9、工程開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在得到批準后,施工期間張貼公示,與建設單位簽訂環境管理責任書,告知周圍居民施工進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周邊居民理解,接到投訴后及時和當地環保部門取得聯系,及時處理各種環境糾紛,必要時采取經濟補償。

(四)

固體

廢物

1、棄渣由施工單位按昆政辦〔2011〕88號《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實施辦法》,辦理相關手續后外運至指定棄土消納點處置。清運渣土的車輛必須設置密閉式防撒漏裝置,按規定路線行駛,盡可能減少渣土運輸撒漏帶來的環境污染。

2、建筑垃圾建議分類收集并盡可能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應集中堆放到指定地點進行暫存,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及時清理出施工現場并按要求處置。

3、未經批準建筑垃圾不得在工地圍護設施外堆存,在經批準臨時占用的區域,應嚴格按批準的占地范圍和使用性質堆存,并設置不低于2.5m的圍護設施。建筑垃圾應臨時儲存于施工場地內避風的地方,晴天及時灑水降塵,并用草席等物品覆蓋建筑垃圾。

4、施工現場生活垃圾,通過設置垃圾桶和垃圾池集中收集,由施工單位和盤龍區環衛部門達成協議,經統一收集后委托盤龍區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5、工程完工后臨時設施拆除時應防止揚塵、噪聲及廢棄物污染;施工區垃圾堆放點全部拆除并進行消毒;對所有施工工作面和施工活動區進行檢查;施工廢棄物統一協議清運處置,不新建渣場。

(五)

生態

破壞

1、加強施工人員生態保護意識宣傳教育;

2、在沿路、沿盤龍江兩側應做高大喬木防護帶;

3、嚴禁外來物種進入,防止不良生態效應;

4、加強征地規劃范圍內的土地資源與臨時占地的管理與保護,精心設計,合理規劃布局,嚴禁計劃外占地,嚴禁不合理堆放;

5、項目主體施工結束后應盡快進行綠化施工,加強綠化營養和養護,保證成率;

6、根據批復的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實各項水保措施。

運營期環境污染防治

(一)

廢氣

1、住戶廚房烹飪油煙及燃氣廢氣可通過抽油煙機抽排到設置在各單元的內置煙道內,最終于住宅建筑物的樓頂排放。

2、幼兒園和物管配套食堂產生的油煙廢氣通過配套的油煙凈化器進行收集和凈化處理后,通過內置煙道在屋頂排放,油煙凈化器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設計安裝,油煙排氣筒的設置應高于自身建筑物1.5m以上,排氣筒出口朝向應避開易受影響的建筑物。

3、在出入口處采取限制車速、保證車輛暢通行駛等管理措施,減少由于車輛怠速引起的尾氣排放。地下停車庫設置抽排風系統,采取機械抽排風裝置集中抽出地表排放。加強管理,合理設計汽車通道,減少汽車在車庫內怠速行駛時間,增大進出口和通風口面積,增加通風量,降低污染物排放濃度。

4、垃圾桶、垃圾收集房采取封閉、及時清運、定期清洗的措施,公廁通過加強衛生管理,設置專人定期對廁所進行沖洗,采取除味措施,加強綠化,以降低臭氣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5、要求備用柴油發電機使用時采用0#輕柴油(含硫率0.2%以下)為燃料,保證達標排放(煙色林格曼黑度<1級)。

6、保持社區清潔,減少地面二次揚塵污染對環境的影響。

(二)

廢水

1、實施雨污分流;

2、嚴格按照《建筑與小區雨水利用工程技術規范》(GB50400-2006)和國家及地方現行相關標準、規范的規定,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

3、項目污水經隔油池、消毒池、化糞池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表1A等級標準要求,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昆明市第五水質凈化廠。

4、規范排污口;

5、積極推進節水器具使用,如水龍頭不使用螺旋升降式鑄鐵水嘴、不使用耗水9L和9L以上的座便器、淋浴節水噴頭等,不斷提高用水效益;按照昆明市政府有關“禁磷”、“禁白”、“禁煤”的要求執行。項目區綠化應采用灌木、喬木、草坪相結合方式,以當地植為主,防止外來物種的引入。在增強區域景觀效果的同時,減少綠化農藥和化肥使用量,減少面源帶來污染。草坪除雜草時,禁止使用除草劑。在噴灑農藥時應選毒性小,符合有關標準的農藥,禁止選用高毒、高殘留的農藥。化肥的使用應科學施肥,避免在雨前施用化肥,減少化肥中氮磷流失對環境的影響。

(三)

噪聲

1、應結合綠化工程種植吸音效果較好的喬木。

2、水泵、備用發電機、地下車庫排風系統風機、冷熱源機組等設備均安裝在地下室內,并單獨設置隔聲間,隔聲間設吸聲墻面及天花板、隔聲窗,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安裝減震墊、隔聲擋板等降噪措施。

3、加強進出車輛的管理,車流出入口與市政道路交叉口要保證一定距離;保證道路平整,保持車流暢通,在小區出入口設置醒目的限速禁鳴標志,進出停車庫時禁鳴喇叭。在停車場設置指示牌對車流加以引導,避免車輛不必要的怠速、制動,并設置禁鳴減速標志。設置一定寬度高大喬木組成的吸聲綠化帶,降低噪聲影響。

4、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居民住宅樓交付使用時,禁止在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使用電鉆、電鋸、電刨、沖擊電鉆等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工具進行室內裝修等作業。必要時節假日禁止進行高噪音裝修作業。

5、環評要求建設單位須在出售時明確告知購房者交通噪聲影響并簽訂相關協議,在發生噪聲擾民事件時積極、妥善處理;項目區邊界需種植綠化帶,道路兩側設綠化帶并種植有行道樹。

6、加強項目區的物業管理,避免生活噪聲擾民。

(四)

固體

廢物

1、運營期產生的生活垃圾通過分散布置的垃圾桶收集,并清運至垃圾收集房集存,最終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

2、餐飲垃圾的處置應嚴格按照《昆明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09號)執行,委托有資質單位定期清運處理。

3、醫療廢物根據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63號《昆明市醫療廢棄物管理規定》處理,后期經營衛生站的單位,必須設置設置醫療廢物專用收集暫存設施,并與昆明市相關有資質的醫療廢棄物處置機構簽訂收集、運輸、處置合同,使醫療廢物得到妥善處置。

4、化糞池污泥定期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5、隔油池廢油脂交給餐廚廢物特許經營單位進行收集、運輸、處置,浮渣與污泥一并定期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6日在昆明市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2016年5月11日,通過了市評估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保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戊愛小區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 @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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