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昆明市西山區海口片區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一期(A25地塊)“天湖瑅灣小區”環境影響報告書》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昆明市西山區海口片區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一期(A25地塊)“天湖瑅灣小區”
建設地點:滇池西岸海口規劃新城片區中南部,用地處于安晉高速公路以北,螳螂川以南。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單位: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環評單位:昆明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建設內容:項目凈用地面積36248m2,綠地面積14505m2,道路廣場占地6462m2。總建筑面積154248m2,包括地上建筑和地下建筑兩部分,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116548m2(其中575m2的架空建筑不計入容積率),地下建筑面積為37700m2,為地下1層(在塔樓下有地下自行車庫夾層)。建筑密度為21.20%。容積率為3.199。綠地率為40.02%。總居住戶數為1004戶,總居住人口為3213人,機動車停車位821個,非機動車位2322個。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1.施工期環保對策措施
施工期對大氣環境的影響主要是來自場地揚塵、機械及運輸車輛產生的尾氣,揚塵和尾氣的產生量與場地狀況、施工車輛及天氣情況等因素相關,將采取經常灑水、設置圍擋、控制車速等方式降低揚塵;施工期廢水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廢水、雨季徑流水、地下涌水、施工人員清洗廢水等,建筑施工廢水和施工人員清洗廢水沉淀處理后回用,不外排;雨季徑流水和地下涌水沉淀處理后回用,回用不完部分外排。施工期噪聲主要來自不同施工階段所使用的施工機械的非連續作業噪聲,將加強過程控制,合理安排施工進度,開展監測;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將按規定集中分類處置。
2.運營期環保對策措施
項目運營期廢水近期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達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后,部分經消毒處理后回用于綠化、道路澆灑及景觀補水,其余部分外排。遠期將部分廢水處理達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綠化、道路澆灑)標準及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水景)標準中水質最嚴指標后回用于項目內綠化、道路澆灑及景觀補水,其余部分預處理達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三級標準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表1)A等級標準后,排入滇池環湖南岸截污干渠支次管網,然后通過滇池環湖南岸截污干渠進入海口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后的廢水排入螳螂川。運營期廢氣,地下車庫汽車尾氣排放有限,通過規范設計的排氣口排放,住戶油煙氣通過內置煙道于建筑樓頂排放。項目配套產噪設備通過合理布設、減振等措施衰減噪聲對住戶及周邊環境的影響;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4年4月16日進行了問卷調查;2014年5月26日在昆明市環境科學研究院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2014年6月10日,通過了市評估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8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環昆明市西山區海口片區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一期(A25地塊)“天湖瑅灣小區”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
來源: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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